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方法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不同,计算方法不同。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的收款凭证确定。误工费,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按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则参照同行业标准。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无收入或雇佣护工参照当地护工报酬标准。交通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按上述标准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二、人身损害赔偿保险公司咋追偿
保险公司在人身损害赔偿中行使追偿权,通常有以下情形与方式。
在交强险中,若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人民法院应支持。追偿权自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保险公司追偿一般先书面通知侵权人,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返还已支付的赔偿款。若侵权人未在期限内返还,保险公司可收集相关证据,如赔偿协议、支付凭证、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强制侵权人偿还赔偿款项。
三、人身损害赔偿案中律师费怎么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中,律师费一般遵循“谁请律师谁承担费用”的原则。通常情况下,法院不会判决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
不过存在例外情形。若双方在合同中有关于律师费承担的明确约定,比如在一些商业合同引发的人身损害纠纷中约定了违约方承担对方律师费,那么按约定处理。此外,部分地区的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等与人身损害可能相关的案件中,法律明确规定可由败诉方承担合理律师费。在人身损害赔偿案里,若能证明对方恶意侵权等特殊情况,也可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承担部分或全部律师费,但获得支持有一定难度。
当探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方法是什么时,除了基本的计算方法,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赔偿项目中的后续治疗费,它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用,这部分费用在计算赔偿时也需考虑。另外,精神损害抚慰金也是容易被忽视的部分,它是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若您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更多细节存在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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