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横向限制禁止行为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横向限制禁止行为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其他协同行为。其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竞争者通过协议等方式统一确定、维持或变更商品价格,消除价格竞争。
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经营者之间约定各自的生产或销售数量,避免过度竞争。
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划分销售区域或采购渠道,减少彼此竞争。
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阻碍技术进步和创新,维护现有竞争格局。
5.联合抵制交易:经营者联合起来不与特定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以排除竞争对手。
这些行为违反《反垄断法》,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会受到相应法律制裁。
二、横向限制禁止行为的法律判定依据是什么
横向限制禁止行为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协议的行为。其法律判定依据主要有:
《反垄断法》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等垄断协议。这是判定的核心法律条文。
判定时要考虑行为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若严重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就可能被认定违法。
还需考量行为主体,必须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如同行企业间联合限价、限产等,若无正当理由就可能构成横向垄断协议。
三、横向限制禁止行为的法律责任如何认定
横向限制竞争行为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协议等行为。其法律责任认定如下:
行政责任上,依据《反垄断法》,若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反垄断执法机构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民事责任方面,受横向限制竞争行为损害的经营者、消费者,可依据《民法典》《反垄断法》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方赔偿因垄断行为遭受的损失。
刑事责任上,我国《反垄断法》未直接规定横向限制竞争行为的刑事责任,但如果其行为同时触犯刑法,如构成强迫交易罪等,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探讨横向限制禁止行为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之外,我们还需知晓此类行为的判定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一旦企业的行为被认定为横向限制竞争,可能会面临高额罚款,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受损方进行经济赔偿。这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还会损害企业声誉,影响其市场竞争力。要是正为遇到横向限制行为的判定、应对法律后果发愁,或是对相关法律细节有疑问,别让不确定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帮您理清思路,提供精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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