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离婚如何判定
婚姻存续期间债务在离婚时的判定,分以下情况:
首先,若债务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比如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共同偿还。
其次,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如日常买菜、子女教育费等,属于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担责。
最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债权人需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否则一般认定为举债方个人债务。
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二、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不知情的财产咋办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不知情的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若该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依法归个人所有,另一方即便不知情也不影响其归属。
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等收入,在离婚分割时,不知情一方有权要求分割。若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不知情方可通过查询银行账户、房产登记等方式收集财产线索,维护自身权益。
三、婚姻存续期间欠的奶粉钱谁还
婚姻存续期间所欠的奶粉钱通常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奶粉是用于抚养双方子女,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因此因购买奶粉所产生的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在偿还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分担该债务。若协商不成,在离婚时,法院一般会判决双方共同承担。即使离婚后,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偿还全部债务,一方偿还后可按照法院判决或双方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离婚如何判定是个复杂问题。除了文章提到的判定标准,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一方能证明债务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是其赌博等非法活动产生的债务,就无需共同承担。若离婚时对债务判定有争议,担心自身权益受损,想进一步了解债务举证、分担比例等问题,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具体情况,为您详细剖析,帮您在婚姻债务问题上明晰方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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