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监视居住有无人员监视
监视居住是否有人员监视需分情况。监视居住可采用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方式监督;在侦查期间,还可对通信进行监控。通常不会派人实时贴身监视。但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并派人监视。被监视居住人应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等。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被监视居住的嫌疑人死亡后怎么办
被监视居住的嫌疑人死亡后,相关司法程序通常会按如下方式处理。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若案件处于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应撤销案件。若已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若在审判阶段,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若查明无罪则应宣告无罪。此外,还需确定嫌疑人的死亡原因。若有证据表明是因为司法机关违法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或存在其他过错导致死亡,死者家属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三、被监视居住期间是否折抵刑期
被监视居住期间是否折抵刑期需分情况。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监视居住的,不折抵刑期。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这是因为在住处监视居住未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对人身自由限制程度更高,所以折抵刑期体现了对人身自由限制与刑罚执行的合理衔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
当探讨被监视居住有无人员监视时,答案是肯定的。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受到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监视。他们会被要求在指定的居所内生活,并且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监督其活动。这不仅是为了确保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也是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全与稳定。倘若你对被监视居住的具体执行细节、生活限制等方面还有疑问,比如监视人员的具体职责范围、违反监视规定的后果等,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更详尽、准确的解答,消除你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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