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标准是多少
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其中,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规定有哪些
信用卡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处罚规定如下: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等情形属于信用卡诈骗行为。恶意透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三、信用卡诈骗罪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的必要条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制度,又侵犯银行及信用卡相关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
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情形: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即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才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标准因具体情形而异。一般来说,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达到此标准就可能被定罪。此外,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也属于“数额较大”。那么,如果信用卡被盗刷,盗刷者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吗?又或者信用卡透支后无力偿还,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恶意透支从而构成犯罪呢?若你对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标准还有其他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