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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合同期满是否需主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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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6 · 1408人看过
导读: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存在两种情况,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无经济补偿可离职;除此之外,单位不续订或降低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双方可协商延续劳动关系。因此,合同期满劳动者不一定要主动离职,可依自身及单位情况决定是否续约或离职。
劳动者合同期满是否需主动离职

一、劳动者合同期满是否需主动离职

劳动者合同期满不一定要主动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此时存在两种情况: 一是若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这种情况无经济补偿,劳动者可选择离职。 二是除上述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续订的,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单位续订但降低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若双方有意延续劳动关系,可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所以,合同期满劳动者并非必须主动离职,可依自身意愿及单位态度选择是否续约或离职。

二、劳动者合同到期是否需辞职

劳动者合同到期无需辞职。辞职是指劳动者在合同期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而劳动合同到期,意味着双方约定的劳动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若劳动者不愿续签,在合同到期时告知用人单位即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三、劳动者合同期满不续签是否有赔偿

劳动者合同期满不续签是否有赔偿需分情况而定。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或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当探讨劳动者合同期满是否需主动离职时,要明确合同期满并不必然意味着需主动离职。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这种情况下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选择主动离职。但要是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你是否对合同期满后的相关权益问题存在疑问呢?如果对于合同期满后的离职手续办理、经济补偿计算等还有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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