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逮捕阶段予以逮捕的情形包括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审查逮捕阶段予以逮捕有以下情形: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企图自杀或者逃跑。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审查逮捕阶段能否申请精神病鉴定
在审查逮捕阶段可以申请精神病鉴定。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申请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病鉴定的,检察院可以准许。
审查逮捕时,若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患有精神病影响其刑事责任能力的,应当委托有鉴定资格的人对其进行鉴定。申请精神病鉴定是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因为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实施危害行为,可能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对其进行准确鉴定,能避免错误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无论是犯罪嫌疑人一方提出申请,还是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在审查逮捕阶段都可开展精神病鉴定。
三、审查逮捕阶段时长是多久
审查逮捕阶段的时长需区分不同情况。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而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也就是说,一般公安提请批捕案件审查逮捕阶段最长为七天;监察机关移送且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审查决定逮捕等强制措施的时间最长为十四天。
当我们探讨审查逮捕阶段予以逮捕的情形包括哪些时,需要明确这是一个严肃且关乎法律公正的问题。除了文中提到的常见情形外,比如犯罪嫌疑人可能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的可能,也会被予以逮捕。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同样会成为被逮捕的情形之一。你是否对审查逮捕阶段的相关法律规定还有其他疑问呢?若对于这些复杂的法律情形以及后续可能涉及的法律程序存在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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