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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补偿金过3年能否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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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5 · 1325人看过
导读:离婚协议补偿金过3年仍可能追讨。《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超三年对方以时效抗辩可能丧失胜诉权。但存在时效中断、中止情况,如主张权利或遇不可抗力等。即使过3年,先确定有无此类情形,有则可起诉,对方未提时效抗辩,法院也不主动适用。
离婚协议补偿金过3年能否追讨

一、离婚协议补偿金过3年能否追讨

离婚协议补偿金过3年仍可能追讨。根据《民法典》,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若从应支付补偿金之日起算超过三年,且对方以诉讼时效抗辩,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不过,存在一些情况可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如期间你向对方主张过权利,像发送催款函、短信等,诉讼时效会重新计算;若发生不可抗力等导致你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况,诉讼时效会中止。所以,即使过了3年,你要先确定是否存在时效中断、中止情形,若有,仍可起诉追讨;若对方未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也不会主动适用。

二、离婚协议补充需要多久

离婚协议补充所需时间并无固定标准。若双方能就补充内容达成一致,签订补充协议的过程可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可能当场拟定并签字。 但实际情况中,若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复杂问题的协商,可能需反复沟通、调整条款,花费时间较长,几天、几周甚至数月都有可能。补充协议达成后,若需进行公证等手续,还需额外时间。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耗时更久,简易程序审理一般需三个月,普通程序则可能长达六个月甚至更久。

三、离婚协议补偿款给了法院能处理吗

若离婚协议中约定了补偿款且一方已支付,通常法院不会主动处理。但存在特殊情况: 若支付方支付后发现补偿协议存在可撤销情形,如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要求对方返还补偿款。 若收款方收到补偿款后,支付方以重大误解等合理理由,要求变更或重新确定补偿金额,也可向法院起诉。不过法院会审查其理由是否充分合理。 所以,是否能处理需结合具体情况和诉求,由法院判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及支持诉求。

当探讨离婚协议补偿金过3年能否追讨时,要知道诉讼时效是重要考量因素。一般情况下,普通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另一方签订协议的,受损害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撤销协议后再主张权利。若期间有中断、中止的法定事由,时效计算也会不同。要是你对离婚协议补偿金追讨相关的时效规定、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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