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转让合同管辖归谁管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管辖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若合同中有有效的管辖协议,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由协议选择的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若没有管辖协议,则按照法定管辖确定。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合同履行地明确,也可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股权转让合同,若未实际履行,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实践中,股权交付地可视为合同履行地。
二、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所引发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后,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返还财产是首要后果,转让方应返还已收取的股权转让款,受让方要返还股权,若股权已发生变更登记,需办理回转手续。
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若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损失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为签订合同支付的费用,间接损失如资金占用损失。
对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若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应折价补偿。若涉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总之,股权转让合同无效会使双方权利义务恢复原状,并根据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三、股权转让合同履行纠纷诉讼期限几年
股权转让合同履行纠纷诉讼期限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诉讼时效也可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当我们探讨股权转让合同管辖归谁管时,这其中涉及到诸多因素。首先要考虑合同是否有约定管辖法院,若有约定则从其约定。若没有约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确定合同履行地时,不同类型的股权转让合同又有不同考量。而且在实际诉讼中,管辖法院的确定可能会存在争议和变数。您是否对股权转让合同管辖问题存在疑问呢?如果您还想进一步了解如何准确确定管辖法院、出现管辖争议该如何处理等问题,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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