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什么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主要有以下情形:
1.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等,不在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内。
2.超过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超过该时效,且无正当理由,仲裁委可能不予受理。
3.无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仲裁申请需明确指出被申请人,并清晰阐述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否则可能不被受理。
4.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不符合管辖规定的申请会被拒绝。
5.申请人主体不适格:如申请人不是与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
二、劳动仲裁不予执行案件有何种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二是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三是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四是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是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六是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此外,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也裁定不予执行。
三、劳动仲裁不予立案受理怎么办
若劳动仲裁不予立案受理,有如下解决办法。首先可要求仲裁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这是重要的维权凭证。若因材料不齐未受理,按仲裁委要求补充完善材料后再次申请。若认为不符受理条件不合理,拿到不予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对劳动争议进行全面审理,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裁判。需注意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权益受侵害事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我们探讨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什么时,除了文中提到的常见情形外,还有一些细节值得注意。比如,申请人主体不适格,像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提出仲裁申请,就可能不被受理。另外,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例如单纯的劳务纠纷等,也会导致不予受理。如果您在劳动仲裁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受理条件,或者对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还有其他疑问,不要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帮您理清劳动仲裁相关事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