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婚同居生子,如何确定子女抚养权
未婚同居生子,子女抚养权的确定遵循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
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宜抚养情形的,可随父亲生活。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抚养,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不利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父母抚养条件相当,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老人有能力帮助照顾的,可作为优先条件考虑。
八周岁以上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双方可先协商确定抚养权,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综合考量各因素,以保障子女权益和健康成长为出发点作出判决。
二、未婚同居生子,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咋定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确定,一般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子女的实际需要,如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包括收入、财产状况等;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三、未婚同居生子,孩子抚养权归属如何判定
未婚同居生子,孩子抚养权归属遵循“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判定。
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等。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会综合考虑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与子女感情等因素。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况,会作为优先考虑因素。
八周岁以上子女,应考虑其意愿。比如孩子明确表示愿随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法院会尊重孩子意愿。总之,抚养权判定会全面衡量各种因素,确保孩子能在有利环境中成长。
当我们探讨未婚同居生子,如何确定子女抚养权时,有诸多因素需要考量。一般来说,双方可以先协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孩子的年龄、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以及孩子的意愿等进行判定。比如孩子年幼时,更倾向于判给能提供稳定生活环境的一方。而随着孩子长大,其自身意愿也会成为重要参考。如果您正面临未婚同居生子后子女抚养权的难题,对抚养权的具体判定标准、争取抚养权的有效方法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理清思路,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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