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留证是由哪里签发哪里执行的
拘留证由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
拘留证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捺指印。若被拘留人拒绝,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紧急情况下,对于符合法定情形的,人民警察可出示工作证件先进行拘留,之后再及时补办拘留证。除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外,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拘留证是由哪里签发是哪里执行的
拘留证由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在刑事诉讼里,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实施拘留,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作出拘留决定,再由公安机关签发并执行拘留证。
拘留证的执行主体是公安机关。无论是公安机关决定的拘留,还是人民检察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的拘留,都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执行。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
三、拘留证是由谁签发谁执行
拘留证由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
执行方面,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拘留。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捺指印,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此外,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执行拘留后,除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异地执行拘留的,应当在到达管辖地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
拘留证的签发与执行涉及特定的法律流程。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依法有权决定拘留并签发拘留证,而拘留的执行也是由公安机关负责。在实际执行中,公安机关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了解这些有助于我们明白司法程序的严谨性。如果您对拘留证的签发机关、执行机关以及整个拘留流程还有更多疑问,比如拘留后的家属探视规定、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权益保障等,不要错过进一步了解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更全面、更详细的解答,消除您心中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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