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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管辖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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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23 · 5922人看过
导读: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仲裁管辖形式有哪些
  一、地域管辖




  二、级别管辖

 三、移送管辖

 四、指定管辖

  指两个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的管辖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报送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由上级部门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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