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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地域管辖是如何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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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01 · 1807人看过
导读:民事诉讼中地域管辖确定原则如下: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对特定几类人提起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管辖;因合同、侵权等纠纷提起诉讼,有相应的特殊地域管辖规定,如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等。其目的是合理分配审理权限,方便当事人与法院。
民事诉讼中地域管辖是如何确定的

一、民事诉讼中地域管辖是如何确定的

在民事诉讼中,地域管辖主要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①被告所在地管辖: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原告所在地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③特殊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等。

总之,地域管辖的确定旨在合理分配案件的审理权限,方便当事人诉讼和法院审理案件。

二、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一般由哪一方承担

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比如,原告起诉被告要求偿还借款,那么原告就需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像借条、转账记录等。若被告主张借款已还,此时被告就负有举证责任,要拿出已还款的相关证据,如还款凭证等。

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例如,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还有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三、民事诉讼中地域管辖是如何确定的

民事诉讼地域管辖主要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1.被告住所地管辖: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依不同合同类型有不同规则。

3.侵权纠纷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4.专属管辖:如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遗产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通过这些规定,确保案件能由与纠纷有密切联系的法院审理,便于查明事实、公正裁判。

民事诉讼中地域管辖的确定关乎案件的受理与审理,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按照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等原则来确定。比如合同纠纷,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像保险合同纠纷、侵权行为纠纷等,又有不同的管辖规则。若你在民事诉讼地域管辖方面还有诸如特殊地域管辖在具体案例中的应用、如何准确界定合同履行地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帮你明晰民事诉讼中地域管辖的种种要点,让你在法律问题上不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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