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物脱离控制属于犯罪既未遂情况吗
财物脱离控制在很多侵犯财产类犯罪中是判断既未遂的关键因素之一。
在盗窃罪、抢夺罪等犯罪里,一般情况下,当财物脱离原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控制,且行为人实现了对财物的实际控制时,构成犯罪既遂。比如,小偷将他人钱包偷走,钱包离开主人控制范围,小偷能随意支配钱包内财物,盗窃即既遂。
但也有特殊情况,在抢劫罪中,不仅要求取得财物,还要求暴力、胁迫等手段达到压制被害人反抗程度从而取得财物才既遂;若仅取得财物但暴力未达此程度,可能不认定为既遂。另外,在一些犯罪场合,如果财物虽脱离原控制,但因客观原因行为人根本无法实际占有支配,也可能不认定既遂。总之,要结合具体罪名构成要件及案件实际情况判断。
二、财物脱离控制是犯罪既遂吗
财物脱离控制是否构成犯罪既遂需视具体罪名而定。
在盗窃罪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犯罪中,通常认为当财物脱离了被害人的控制范围,行为人取得对财物的实际控制时,犯罪既遂。比如,小偷将他人家中财物偷出屋外,财物已不在主人实际控制下,此时盗窃既遂。
但对于一些特殊犯罪,有不同认定。像抢劫罪,不仅要使财物脱离被害人控制,还需行为人实际取得财物等,才构成既遂。所以不能一概而论说财物脱离控制就是犯罪既遂,要依据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及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标准来综合判断。
三、财物犯罪既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财物犯罪既遂的认定标准,不同罪名有所差异。一般来说,侵犯财产类犯罪既遂存在以下常见标准:取得控制说:行为人取得对财物的实际控制,排除他人对财物的合法占有。比如盗窃罪,当行为人将财物秘密窃取到手,使其脱离财物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控制范围,即构成既遂。转移说:以财物的合法所有人或占有人是否丧失对财物的控制为标准。如诈骗罪中,若行为人通过欺诈手段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物,财物已转移至行为人控制之下,犯罪既遂。失控加控制说:既要考虑财物所有人或占有人失去对财物的控制,又要考虑行为人获得对财物的实际控制。例如抢夺罪,当财物被抢夺行为人实际控制,且财物所有人或占有人失去控制时,认定为既遂。
当我们探讨财物脱离控制在侵犯财产类犯罪中作为判断既未遂的关键因素时,会发现其中存在诸多复杂情况。比如在判断犯罪既遂与否时,抢劫罪对暴力、胁迫等手段压制被害人反抗程度有特殊要求,这与其他犯罪有所不同。而且在某些情况下,即使财物脱离了原控制,但因客观原因行为人无法实际占有支配,也可能不认定为既遂。你是否对这些侵犯财产类犯罪中财物控制及既未遂的判定存在疑惑呢?如果对具体罪名的既遂认定标准、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不解之处,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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