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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是否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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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14 · 1632人看过
导读:离婚办理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方面,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试点地区可跨省办理,双方非本地户籍时,持一方居住证及双方户口簿、身份证,能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登记。诉讼离婚不受地域限制,一般原告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由经常居住地(离开住所地连续住一年以上且非住院就医处)法院管辖,可按需选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跨省是否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一、跨省是否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协议离婚: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这些试点地区,能跨省办。双方都不是本地户籍的,带上一方居住证,还有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就能在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协议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不受地域限制。通常原告要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就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经常居住地是离开住所地连续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院就医处除外。可依具体情况选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不局限户籍所在地

二、跨省办理离婚登记在法律上有啥规定

若选择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能跨省办理。

若采取诉讼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所以,若被告在异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原告可在该地法院起诉离婚,这就可能实现跨省办理。

实践中,要提供被告居住证明等材料,来证明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法院才会受理。

三、跨省办理结婚登记是否有法律限制

跨省办理结婚登记通常无法律限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也就是说,只要一方的常住户口在该省份,就可在当地办理结婚登记。比如男方户口在A省,女方户口在B省,他们既可以选择去A省的婚姻登记机关,也能选择去B省的机关登记。

所以,只要满足法定结婚条件,如双方自愿、达到法定婚龄等,准备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就可跨省办理结婚登记。

当探讨跨省是否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一些拓展内容。比如跨省办理离婚登记时,所需的材料是否会有特殊要求,一般来说除了常规的身份证、结婚证等,可能还需要提供居住证明等。另外,不同省份对于离婚登记的流程细节可能存在差异,有的省份可能要求先进行预约,有的则可以直接前往办理。如果你正面临跨省离婚登记的情况,或者对这些相关的拓展问题存在疑惑,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助你顺利解决离婚登记中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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