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包土地合同未到期被征用如何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包土地合同未到期遇征用,有以下赔偿情况: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安置补助费:需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用于支付其保险费用。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
作为承包方,还可主张因合同未到期的可得利益损失等。具体赔偿标准各地不一,通常依据当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等确定。建议你及时与征收方沟通协商赔偿事宜,并留存好相关土地承包合同等证据,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承包土地未到期被征,赔偿不合理该如何维权
承包土地未到期被征,若赔偿不合理,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首先,可与征收方进行协商。依据《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征收土地应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你可主张按法定标准获得应有的补偿,争取达成合理赔偿协议。
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协调、裁决。政府会对补偿争议进行调查处理,作出裁决。
还能申请行政复议。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复议机关审查征收补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若上述方法都行不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请求法院对征收补偿决定进行司法审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承包土地未到期被征,合同违约赔偿咋定
承包土地未到期被征,涉及合同违约赔偿的确定方式如下:
首先看承包合同约定,若合同中有关于提前征收土地时违约赔偿的具体条款,应按照该约定执行。比如约定了按剩余承包期限的一定比例计算赔偿金额等。
若合同未约定,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地上附着物(青苗、建筑物等)的损失,可按评估价值确定;间接损失如因提前终止承包导致的预期收益损失,可结合以往经营收益情况合理估算。
此外,政府征收土地通常会有相应补偿,补偿款项中涉及承包方权益部分应归承包方,这也可视为对其损失的弥补。同时,可与征收方、发包方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当探讨承包合同未到期被征用如何赔偿时,除了常规赔偿问题,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一方面,除了对剩余承包期限损失的赔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也不容忽视,不同类型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有差异。另一方面,若因征用导致承包方经营预期利益受损,这种间接损失在合理范围内也可能获得一定赔偿。你是否正面临承包合同未到期被征用的情况呢?要是对赔偿计算方式、赔偿款分配等“承包合同未到期被征用如何赔偿”相关问题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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