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可申请破产的条件是哪些
我国《企业破产法》未涵盖个人破产制度,不过部分地区已开展试点。深圳的个人破产申请条件和流程较为明确。
深圳允许在当地居住且连续参加社保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致丧失清偿能力或资不抵债时申请破产。同时,债务人要有可供执行财产、具备破产原因,债务关系和数额需清晰明确。
为完善个人破产制度,建议:
1.加快全国性个人破产立法进程,填补法律空白,统一各地标准。
2.强化对债务人财产申报的审查,防止隐匿财产等行为。
3.建立健全信用监督机制,对破产个人信用进行动态管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二、个人申请破产后债务清偿有啥法律规定
目前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在深圳进行试点。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个人申请破产后债务清偿规定如下:
免责考察期:债务人需经过三年免责考察期。在此期间,要遵守限制消费等行为规范,按规定报告个人收入、财产及债务状况等。
清偿顺序: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依次是所欠职工工资等、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免责条件:考察期内如实申报财产、遵守行为限制、按方案清偿,期满后可免除剩余债务,但欺诈等恶意行为产生的债务不能免责。
三、个人申请破产后债务清偿有何法律规定
目前我国个人破产制度仅在个别地区试点,以深圳为例,相关规定如下:
个人申请破产需经过破产申请与受理、破产财产清查与分配等程序。债务人经过考察期(一般为3年)后,符合条件可免除剩余债务。
破产财产包括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顺序清偿:一是欠付的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专属于人身赔偿部分的损害赔偿金;二是欠缴的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权,按比例分配。
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有诸多限制,如限制高消费等,若存在欺诈等行为,无法免除未清偿债务。
当探讨个人可破产破产的条件是哪些时,除了已了解的基本条件外,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比如个人破产后的债务清偿顺序问题,不同类型的债务在清偿时有着先后之分,这会影响到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益。另外,个人破产后在一定期限内的消费限制也是重要方面,这是为了保证破产制度的公平性和严肃性。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了可能涉及个人破产的情况,对于破产申请流程、债务清偿后续影响等问题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剖析,为你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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