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订婚引起的财物纠纷怎么处理
1.订婚虽非法定程序无法律约束力,却易引发财产等纠纷。对于彩礼返还,若双方未办结婚登记、办了登记却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即依靠个人及离婚分得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给付方请求返还法院会支持。
2.恋爱期间赠与,小额日常消费性赠与通常无需返还,大额如房产、车辆等赠与,可能被认定为附结婚条件赠与,未结婚时可要求返还。
3.解决此类纠纷,双方可先协商。若协商不成,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订婚财物纠纷走法律程序能获怎样判决
在我国,订婚并非结婚的必经程序,订婚财物纠纷通常按彩礼纠纷处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若存在以下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应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形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院会综合考虑财物的性质、价值、给付目的、当地习俗等因素。若为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彩礼,一般会判决返还;若是恋爱期间的小额赠与,通常不予返还。比如日常的节日红包、小礼物等会被认定为一般赠与。
三、订婚财物纠纷处理时法律依据有哪些
订婚财物纠纷处理主要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形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实践中,订婚财物若被认定为彩礼性质,可按上述规定处理。若财物是恋爱期间的赠与,需区分是一般赠与还是附条件赠与。一般赠与完成交付后不可撤销,而附条件赠与,条件未成就时赠与人可要求返还。
当我们探讨订婚引起的纠纷怎么处理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了解。比如订婚期间赠送的财物在纠纷处理中如何定性和处置,一般来说,具有特殊意义的小额赠与通常被视为一般赠与,而大额财物在解除订婚时可能需返还。另外,若订婚双方共同生活产生了一些债务,在纠纷处理时也需要合理划分责任。你是否正面临订婚纠纷的困扰,对财物返还比例、债务划分等问题拿不准呢?如果对订婚纠纷处理中的这些拓展问题还有疑问,别让困惑一直存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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