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延期羁押是哪个部门申请

延期羁押是哪个部门申请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02 · 1763人看过
导读:延期羁押一般由承办案件的公检法机关依具体案情申请。侦查阶段,公安机关需延长羁押期限时,要在届满前7天向同级检察院交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意见书;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延长需在届满前7天向同级法院递交该意见书;审判阶段,审判机关需延长要在届满前10天向本院院长申请,获批后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各阶段申请主体不同,且都要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
延期羁押是哪个部门申请

一、延期羁押是哪个部门申请

1.延期羁押一般由承办案件的公检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来申请。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觉得需延长羁押期限时,要在羁押期限届满前7天,把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意见书交给同级检察院。

2.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若要延长羁押期限,需在羁押期限届满前7天,向同级法院递交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意见书。

3.而在审判阶段,审判机关若需延长羁押期限,得在羁押期限届满前10天向本院院长申请,经院长批准后,在届满前书面通知同级检察院或下级法院。

总之,各阶段的延期羁押申请主体各异,且都得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

二、延期羁押申请需经过哪些法律程序

一、延期羁押是哪个部门申请

延期羁押申请需遵循严格法律程序:

1.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3个月基础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3.可能判处十年以上刑罚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4.特别程序: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三、延期羁押申请需经哪些法律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不同情形下延期羁押申请的法律程序不同:

一般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特定重大复杂案件: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上述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申请时,侦查机关需按规定向上级或省级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和案件情况,由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批准。

当我们探讨延期羁押是哪个部门申请这个问题时,相信大家对相关流程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其实,在实际操作中,涉及到的不仅是申请部门,还有后续一系列的流程规范。比如,申请延期羁押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以及如何确保申请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如果您对这些细节还有疑问,或者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感到困惑,不要着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读,提供精准且全面的法律建议,让您在法律问题上不再迷茫。

网站地图

刑事辩护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更多#强制措施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强制措施最新文章

遇到强制措施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