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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受到的损害赔偿属于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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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3.22 · 1586人看过
导读:夫妻中一方的损害赔偿一般归受损害方。法律规定,因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索赔。此赔偿是对无过错方精神和物质损失的补偿,应归受损害方,目的在于维护无过错方合法权益,彰显法律对过错方的惩处与对无过错方的保护。
夫妻一方受到的损害赔偿属于谁的

一、夫妻一方受到的损害赔偿属于谁的

夫妻中的一方所受到的损害赔偿一般是归属于受损害的那一方。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要是因为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比较重大的过错而引发离婚的情况,无过错方有权利要求获得损害赔偿。这种赔偿是对无过错方由于对方的过错行为而承受的精神方面的损害以及物质方面的损失给予的补偿,应当归属于受损害的那一方。其目的是在婚姻关系中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体现出法律对过错方的惩处以及对无过错方的保护。

二、夫妻一方受损害赔偿如何进行分配

夫妻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依据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民法典》明确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因为此类赔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是对受到损害一方的补偿,旨在弥补其身体伤害、精神痛苦等,具有专属性,与夫妻共同生活没有直接关联。比如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工伤赔偿款等,都应归受损害方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不存在分配问题,受损害方对该赔偿款有完全的独立支配权。

三、夫妻一方受的精神损害赔偿咋认定归属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因人身权益受到侵害获得的精神损害赔偿,应认定为其个人财产,不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精神损害赔偿是对特定受害方人身权益受侵害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其目的在于弥补该方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精神痛苦、身体创伤等,是专属于受害方个人的财产权益。

例如,在交通事故中一方因受伤遭受严重精神痛苦而获得的精神损害赔偿,或者在名誉权纠纷受害人得到的精神损害赔偿等,都仅归受损害的一方所有。即便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也无权主张对该精神损害赔偿进行分割。所以,精神损害赔偿的归属明确为受损害的夫妻一方个人所有。

当探讨夫妻一方受到的损害赔偿属于谁的这一问题时,需要知道损害赔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通常归受到损害的一方所有。然而,与之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也值得关注,比如这笔损害赔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孳息该如何认定归属,是作为个人财产孳息归一方,还是会因婚姻共同管理产生争议。另外,若在离婚时涉及这部分损害赔偿,该如何在财产分割中恰当处理。要是你对夫妻一方损害赔偿的孳息归属、离婚时相关财产分割等问题存在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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