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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收费是谁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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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3.18 · 1177人看过
导读:立案收费即“案件受理费”,一般由原告预交,最终承担者依案件审理结果而定,通常败诉方承担,也有双方按比例分担等特殊情况。离婚、劳动争议等案件收费有特别规定,如离婚案财产分割超20万元部分按0.5%交纳,劳动争议案每件10元。调解、撤诉或适用简易程序,受理费减半。其承担主体和数额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
立案收费是谁出费

一、立案收费是谁出费

立案收费,通常大家都叫它“案件受理费”,一般情况下是由原告先预交的。不过,到底最后由谁来承担这个费用,那得根据案件审理的结果才能确定。

通常来讲,败诉的那一方就得承担案件受理费。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就像有时候双方会按照一定的比例来分担费用。像是离婚案件,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而且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话,就不用另外再收费;要是超过了20万元,那超过的部分就按照0.5%来交纳费用。还有劳动争议案件,每件只需要交纳10元就可以。另外,如果案件是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或者是当事人申请撤诉了,那么案件受理费就可以减半收取。要是适用简易程序来审理案件,受理费也会减半的哟。总之,立案收费的承担主体以及具体的数额,得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审理的结果等等好多方面的因素才能确定下来。

二、立案收费由谁承担,有哪些法律依据

立案收费即案件受理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法律依据为《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该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情形下按比例分担,如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此外,撤诉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都上诉的,分别预交,最终依裁判结果确定承担方。

三、立案收费标准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立案收费标准因案件类型而异。

民事诉讼中,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等。非财产案件收费则按件计算,比如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行政诉讼案件,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可减、缓、免交诉讼费,如当事人经济困难等。具体标准可查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际操作时要依案件具体情况及当地法院规定为准。

当探讨立案收费是谁出费这一问题时,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通常立案时的诉讼费先由原告预交,但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比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案件,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此外,调解结案或者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诉讼费的负担也会有不同规定。要是你对立案收费最终的承担方式、特殊案件诉讼费的分担等问题仍有疑问,别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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