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这个领域,撤诉这事儿是存在的。
撤诉其实就是原告所拥有的一项诉讼权利啦,而且必须得在法院宣布判决或者作出裁定之前提出来哦。
要是原告被合法地传唤了,但是却没有正当理由就是不来法庭,或者,未经法庭的许可就中途离开了法庭,那这种情况就会按照撤诉来处理啦。
要是原告自己申请撤诉,然后经过法院仔细审查之后,要是觉得符合撤诉的条件,法院就会作出裁定准许撤诉啦。
不过,一旦原告撤诉之后,如果还是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重新去起诉的话,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这里有个特别的情况,除非原告有了新的事实和理由,并且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还没有生效,又或者是原告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预先缴纳案件的受理费之类的情况,不然可不能随随便便撤诉了之后又再次去起诉,得按照规定来。
二、行政诉讼中被告不履行如何处理
在行政诉讼这事儿里,要是被告不执行判决,那原告就可以向一审的人民法院去申请强制执行,当然,也可以由行政机关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强制执行。
要是被告死活不履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一审的人民法院那可有招儿。
就比如说对于那些该归还的罚款,或者该给的款额,法院会通知银行从那个行政机关的账户里把钱划拨过来。
要是在规定的时间内还不履行,从期限满了的那天起,就会对那个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每天处以五十元到一百元的罚款。
而且,还会把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给公告出去,让大家都知道。
另外,法院还会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那些接受了司法建议的机关,就会根据相关的规定去进行处理,并且会把处理的情况告诉给人民法院之类的。
反正就是这么个流程,这样就能确保判决能够得到执行,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行政诉讼中判决没下来可以强拆吗
在行政诉讼的这个过程当中,一般来讲,只要判决还没下来,那可就不能随便进行强拆。
行政诉讼主要就是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仔细审查的一个程序。
在判决正式作出之前,行政机关得严格遵守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可不能随随便便就跑去实施强制拆除之类的行为。
不过,要是遇到一些紧急的情况,就像那房子存在特别严重的安全隐患,有可能会对公共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之类的情况,并且经过了法定的程序获得了批准,那行政机关在诉讼期间是可以采取一些临时的措施的。
但即便如此,也必须得好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因为紧急情况就把当事人的权益给忽略了。
总而言之,通常情况下,要是没有作出判决,那就是不能进行强拆的,这样才能确保诉讼程序的公正性,也能好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不过,要是遇到特殊的紧急情况,那可是得依据法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的。
当我们探讨行政诉讼中能否撤诉这个问题时,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一些要点。比如撤诉后能否再行起诉,一般来说,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如果有新的事实和理由等特殊情况除外。还有就是在何种情况下法院会对撤诉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裁定,法院会综合考虑是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因素。如果您对行政诉讼撤诉相关的再起诉条件、法院审查标准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