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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要求被害人产生恐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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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8 · 2324人看过
导读:当然不是这样理解,我们对待威胁以及要挟的处理方式包罗万象,既能直接作用于受害人,又可借助第三方或通过書函等渠道进行;不仅可以直接表明指向,还可委婉暗示。而无论是直接威胁还是采取间接要挟的手段,都是为了引发他人在心理层面产生畏惧感,从而达成精神上的强制目的。然而,受害人是否的确受到内心恐惧的驱使从而被迫付出财物,均不会对该犯罪行为的罪名认定造成任何影响。
敲诈勒索罪要求被害人产生恐惧吗

一、敲诈勒索罪要求被害人产生恐惧吗

敲诈勒索罪的定罪标准是否包含被害人所产生的恐惧心理?

当然不是这样理解,我们对待威胁以及要挟的处理方式包罗万象,既能直接作用于受害人,又可借助第三方或通过書函等渠道进行;不仅可以直接表明指向,还可委婉暗示。而无论是直接威胁还是采取间接要挟的手段,都是为了引发他人在心理层面产生畏惧感,从而达成精神上的强制目的。

然而,受害人是否的确受到内心恐惧的驱使从而被迫付出财物,均不会对该犯罪行为罪名认定造成任何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威胁与要挟的手法,实际上皆属于恐吓或者胁迫的策略,两者之间并无实质性的区别。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罪的认定是如何的

敲诈勒索罪这一指控的核心理念在于:

实施该犯罪活动的行为者,其主观动机是以不可告人的方式试图占有他人财物,并且他们在实施过程中,常以恐吓、威胁甚至耍赖等手段来达到这个目的。

不管这些威胁最终是否真正得到实现,只要其所导致的行为人获得了他人财产,且这一财物额度过大或者发生过多次,那么都可以认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敲诈勒索罪律师可以进去看守所会见吗

在涉及到刑事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律师具有权限得以与涉嫌犯有敲诈勒索罪名并已被羁押拘留所以待进一步处置的犯罪嫌犯进行面谈互动。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具体明文规定,当犯罪嫌疑人事先遭到公安机关的首次询问或遭受调查机构采用强制性手段之后,即具备了委托辩护人的权益;一旦辩护人接收到这一委托,便可凭借其执业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当事人出具的正式委托书或由法律援助机构发出的公函,来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交流。在律师与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会面过程中,他们可以深入了解事件的相关背景信息,为其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等;自事件被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人就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核实与事件相关的各项证据材料。然而,在进行会面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拘留所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敲诈勒索罪不一定要求被害人产生恐惧感,因为威胁和勒索手段多样,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明示还是暗示,都可能使受害人产生恐慌。即使被害人未感到恐惧而交出财物,也不妨碍罪名成立。因此,各种威胁和勒索行为均可视为恐吓或胁迫手段,实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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