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可以在看守所执行吗
刑事拘留制度往往会要求被拘留者在看守所进行拘禁。
此项措施本质上是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对待其直接管辖的案件,在调查过程中,因遭遇特定紧急状况而在合法范围之内,对现行犯或是疑似为重大罪犯的人员采取的暂时性地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通过将被拘留者置于看守所内,得以确保对涉嫌犯罪的个人实施高效的监管以及推进案件顺利展开深入的侦查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吗
若刑事拘留的当事人具备了取保候审的条件,那么他/她便有机会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所谓取保候审,即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的进行当中,无论是侦查、起诉还是审判等环节,对于那些虽然涉及刑事犯罪但却没有被正式拘禁的被告人,为了预防他们逃避相关调查、检察起诉以及审判的过程,将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并且依照规定出具保证书,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被告人能够随时听候法律的召唤。
如果涉及以下四个方面中的任何一项,均可向司法部门申请取保候审:
(1)若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罚金、管制或者拘役的同时,还需被独立适用附加刑;
(2)或者被判定的刑期较长,尽管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重大社会风险;
(3)若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抑或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年轻母亲,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导致社会出现重大危害性;
(4)若是羁押期限已满、案子仍未审理结束,急需进行取保候审来解决这个问题。
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当事人的取保候审请求。
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则由公安机关负责落实。
三、刑事拘留可以不找律师吗
在被依法实施的刑事拘留阶段,当事人或嫌疑人都没有义务必须寻求律师的协助,然而从专业素养以及全力捍卫自己合法权益的角度来考量,我们强烈建议您考虑聘请律师。刑事拘留乃是一项强制性措施,在这个阶段中,相关犯罪嫌疑人往往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律师能够在第一时间接触到嫌疑人了解案情细节,同时还能向他们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以及心理慰籍。此外,律师在这个阶段还具有与司法机构及办案人员进行沟通联系的能力,以期为嫌疑人争取到变更强制措施等方面的机会。要是未能找到合适的律师予以协助,则嫌疑人们可能由于对法律程序及自身权益了解不足,难以有效地进行自我辩护并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是否需要聘请律师还需结合个人以及家庭的具体状况和决定做出权衡,不过根据经验来看,有了律师的积极参与,往往能使嫌疑犯的利益得到更为切实、全面的保障。
刑事拘留制度往往会要求被拘留者在看守所进行拘禁。此项措施本质上是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对待其直接管辖的案件,在调查过程中,因遭遇特定紧急状况而在合法范围之内,对现行犯或是疑似为重大罪犯的人员采取的暂时性地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通过将被拘留者置于看守所内,得以确保对涉嫌犯罪的个人实施高效的监管以及推进案件顺利展开深入的侦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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