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遵循的原则包括哪些
首要原则即为平等原则,即配偶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来支配与管理共同财产。次要的原则是注重保护子女及女性成员权益原则,该项原则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子女的关爱以及对女性家庭角色中付出的尊重。作为另一个重要原则,即为尊重无过失方原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过失的一方在财产分配上可能承受部分损失。此外,在资产分配的过程中,我们还将切合实际地考虑到夫妻双方的生产能力及其生活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在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各项财产,均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范畴。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劳动所得的工资、奖金以及相关的劳动报酬;
(二)通过生产活动、商业经营以及资本投资等方式获取的经济利益和投资回报;
(三)知识产权权利的使用和收益;
(四)继承人或法定受赠人所拥有的财产,但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该部分不属于共同财产范围;
(五)尚待确认是否应归属共同所有的其他各种形式财产:
(1)夫或妻单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投资所取得的收益;
(2)夫与妻双方实实在在地获得或是应该获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夫与妻双方实际获得或是应该获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共同财产和特有财产怎么判
夫妻共有财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内所取得的各类财产收入。这些收入通常涵盖了日常薪酬、奖金、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利润以及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等等。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这些共有财产拥有同等的处置权利。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之间也存在着专属财产的概念,这主要是指那些专门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例如,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或者是因为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贴等等。
在进行财产分配的司法判决过程中,首先要明确每项财产的性质及其来源。对于夫妻共有的财产,通常情况下会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会考虑到子女抚养、女性权益保护以及无过错方利益等多方面的因素,从而做出更为合理的判决。如果发现有一方存在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不当行为,那么在进行财产分割时,该方可能会被要求少分甚至不分得财产。而对于夫妻专属的财产,则将完全归属为该方个人所有。总的来说,在进行财产分配的司法判决过程中,会全面考虑各种相关因素,以确保最终的结果能够达到公平与公正的标准。
首要原则:平等原则,配偶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同等权利。次要原则:保护子女及女性成员权益,体现对未成年子女的关爱及对女性家庭角色的尊重。重要原则:尊重无过失方,过失方可能在财产分配上受损。资产分配时,考虑夫妻双方的生产能力及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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