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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时需准备哪些材料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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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9 · 1805人看过
导读:离婚诉讼需提交关键文件:结婚证原件;婚姻始末详细证明;情感变化及离婚原因的佐证;现状描述;过往诉讼判决书;子女抚养详情;财产清单及各自经济状况说明。确保所有材料完整、真实,反映当前婚姻状况和诉求。
起诉离婚时需准备哪些材料和证据

一、起诉离婚时需准备哪些材料和证据

申请离婚诉讼时所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结婚的原始证明资料;

(2)关于婚姻初始状态的详细证明资料;

(3)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情感变化以及引发离婚的具体原因的参考性证明;

(4)目前夫妻关系的详细现状说明;

(5)如曾经提起过离婚诉讼,则需提供相关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权威参考资料;

(6)子女情况详述;

(7)财产清单全面列举;

(8)双方经济状况的细致描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时未还的房贷如何处理

当夫妻双方在离婚之际涉及到尚未还清贷款的房地产时,通常会采取以下两种处理方式:第一种是根据夫妻双方的协商来决定如何处理,如果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个人拥有的财产不会被分割,而共同拥有的财产则需要按照各自所占有的比例进行划分。如果对于财产的分配比例无法明确,那么就需要根据该房屋的实际状况来作出判断。举例来说,如果在结婚之前,其中一方已经支付了该套房子的首付,并且以自己名义进行的登记,但是结婚之后是由双方一起偿还贷款的话,如果夫妻双方在这个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那么这套房子将归属于登记人的那一方,同时,他也需要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在启动离婚诉讼程序时,您需要向法院提交如下关键性文件资料:1.结婚证书的原始正本;2.一份详尽阐述婚姻历程的证明材料;3.能够提供情感裂痕以及导致离婚发生的具体证据;4.对于现状的准确描述;5.过去曾经进行的有关诉讼的最终判决书;6.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详细信息;7.财产清单以及对各自经济状况的详细说明。请务必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完整且真实的,以充分反映当前的婚姻状况以及您所提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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