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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载人被撞保险拒赔涉嫌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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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4 · 1209人看过
导读:电瓶车搭载他人出事故,保险拒赔未必构成诈骗。诈骗罪需主观故意欺诈。但如驾驶员故意隐瞒搭载人员,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保险公司有拒赔理由。了解合同条款和交通法规至关重要。
电瓶车载人被撞保险拒赔涉嫌诈骗吗

一、电瓶车载人被撞保险拒赔涉嫌诈骗

在涉及电瓶车搭载他人的意外事故中,倘若保险公司援引违反规定之理由来拒绝赔偿,那么这种行为未必直接构成诈骗罪行。通常来说,诈骗罪需要有主观上的故意欺诈行为,以骗取保险金为目的。

然而,如果相关驾驶员蓄意藏匿了电瓶车上搭载人员这一重要事实,则有可能使得保险合约视为无效,从而让保险公司有充分的理由予以拒赔。在此类情况下,理解并掌握保险合同条款以及当地相关交通法规就显得尤为关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条

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二、电瓶车载人出交通事故,我应该怎么办

若电动车搭载乘客引发了意外交通事件,且电动车一方的违规操作是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那么该电动车方应负起整个责任。针对电动车搭载乘客的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交管部门可能会给予口头警示,或是依据相关法规处以人民币5元至50元之间的罚款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在涉及电瓶车搭载他人的意外事故中,倘若保险公司援引违反规定之理由来拒绝赔偿,那么这种行为未必直接构成诈骗罪行。通常来说,诈骗罪需要有主观上的故意欺诈行为,以骗取保险金为目的。

然而,如果相关驾驶员蓄意藏匿了电瓶车上搭载人员这一重要事实,则有可能使得保险合约视为无效,从而让保险公司有充分的理由予以拒赔。在此类情况下,理解并掌握保险合同条款以及当地相关交通法规就显得尤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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