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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是否还能探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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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8 · 1579人看过
导读:离婚后,非直系父母享有探望子女权利,伴侣需配合。双方应协商探视时间和方式,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法裁决。抚养费支付问题引发纠纷时,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如对方不执行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是否还能探视孩子

一、离婚不支付抚养费,是否还能探视孩子

离异之后,负责非直接养育子女的父亲或母亲同样拥有探视子女的权力,而他们的伴侣则负有相应的协助责任。

关于如何行使亲子探视权以及具体的时间安排,都应由有关当事人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

若未能就此问题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裁决。

如若存在某一方未履行抚养费用支付义务的情况,当事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起诉讼。

即便如此,如果被告依然拒绝执行已生效的法律判决,那么当事人可向司法部门提出强制执法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之后未支付抚养费用的行为被视为不合法,这是由于抚养孩子乃是父母双方应尽之法律责任和义务。倘若没有直接负责抚养小孩的一方未能及时履行其在财务方面的责任,那么作为子女,无论是尚未成年还是已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均有权向他们的父母提出支付抚养费的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在经历了婚姻破裂的打击之后,非亲生父母有权探望其子女,且这个权益需要伴侣提供充分的协助与配合。两位当事人应该就探望儿女的具体时间和方式进行充分的商讨与协调,若协商无果,可考虑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予以公正裁决。若因赡养费用支付产生争议,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解决问题。如果对方未遵守法院的判决,那么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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