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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十级伤残赔偿大概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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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7 · 1890人看过
导读:十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如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工资;残疾赔偿金以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准,计算20年;医疗费用实报实销,包括住院、康复及复发费用;生活无法自理的护理工作由公司承担。具体补贴数额依据各省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费用;未缴纳的,单位需全额承担。
江苏十级伤残赔偿大概多少钱

一、江苏十级伤残赔偿大概多少钱

对于十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我们明确规定如下:

首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将根据员工本人的工资水平计算并发放,金额为7个月;

其次残疾赔偿金,以本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参考基准,自被评定为伤残之日起按二十年的期限进行计算;

最后是医疗费用问题,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必须严格按照条款报销,这其中涵盖了住院治疗期间、康复训练期间以及工伤复发期间内所需的所有费用;

另外,如果因为工伤导致生活无法自理,那么在此期间所必要的护理工作也将由公司承担。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请参阅第三十七条及第六十四条。

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细化的部分:首先,十级伤残劳动者在结束劳动关系时可以享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次,这些具体补贴的数额需依据各个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办法进行详细规定;最后,我们强调,法律依据来自于《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七条。如公司已经依法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那么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而单位则负责支付第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若公司未能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那就意味着需要全额承担上述所有费用的支出,包括第一至七项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第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项工伤保险待遇。

二、江苏十级伤残被抚养人生活费是多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十级工伤所造成的人身伤害的赔偿标准如下:

首先,需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金额为员工本人工资的七个月;

其次,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从定残日开始算起,依照二十年的期限来计算残疾赔偿金;

第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需全部报销,这其中包含了住院治疗期间、康复锻炼时期以及工伤复发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

最后,对于因伤无法自行照顾自身生活所需护理的工伤员工,他们在此期间的生活费用将由所在的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我国对于十级工伤伤残的赔偿标准,我们可以看到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如下所示:首先是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其标准为劳动者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或者前12个月)工资的7倍;其次是残疾赔偿金,这部分的赔偿金额需要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参考基准来进行计算,并以20年为期限进行累加计算;最后是关于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这里面包括了劳动者在治疗期间、康复过程中以及后续复发等情况下产生的所有实际费用。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劳动者在生活方面出现了无法自主完成自我照顾的状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自然而然地就会涉及到护理费的问题,关于这个费用也需要由用人单位进行承担。具体金额的范围则要参照所在地区的相关行政法规,如《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七条规定那样。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文件,用人单位如果已经按照要求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用的话,那么他们所要面临的赔偿责任就从法定的角度转移到了工伤保险基金会这边;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必须独自承担起所有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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