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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就一辆车,不想被执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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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10 · 2876人看过
导读:面临唯一车辆被强制执行的风险,应积极应对。在民事诉讼中,生效的判决或裁决必须履行。如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包括移交执行人员处理。尽管只有一辆车,仍须依法配合执行程序。
名下就一辆车,不想被执行怎么办

一、名下就一辆车,不想被执行怎么办

在仅有车辆一项财产的情况下,依然有权接受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案件中,只要涉及到生效的判决书或裁决手续,当事双方均须无条件进行履约。

如果一方拒绝按照规定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依据相关程序向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请求,同时也可通过审判员协助将此案移交执行人员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名下就一处房产会不会被执行,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法律分析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名下只有一处财产也会被强制执行:1、对被执行人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2、被执行人在执行依据生效后转让名下其他房屋;3、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名下就一辆车,不想被执行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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