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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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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3 · 2121人看过
导读: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定期限是两年。依据《民事诉讼法》,申请人提交执行申请后,法院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申请人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上级法院审查后,可责令原法院执行或自行执行,也可指令其他法院协助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多久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多久

关于强制执行程序的时限要求是两年之久。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明确规定,当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正式申请执行书之后,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该申请之日起超过六个月还未予执行的话,申请人便可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进一步的执行请求。

上级人民法院在经过认真细致的审查之后,有可能会依法依规责令原人民法院在特定的期限内积极履行职责以便完成执行工作;当然,也不排除上一级人民法院会直接决定本院自行展开执行作业,或是下达指令给其他相关人民法院协助进行执行工作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是否需要交费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费。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多久”,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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