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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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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7 · 1198人看过
导读:依照法律,破产财产应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各项费用按照优先顺序进行清偿,剩余财产再用于偿还普通债权人的债权。
公司破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一、公司破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依照法律程序,破产财产应当优先用于清偿以下各项债务

首先,支付破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费用以及联合权益之债;

其次,专项拨付义务人为破产企业员工所拖欠的工资报酬及与工作相关的医疗费用、残疾补贴以及安抚丧葬费用等;

再次,支付义务人为破产企业之外与其有往来关系的第三方未支付之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税务款项;

最后,剩余的破产财产将用于清偿普通债权人的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破产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一、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二、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债权申报表;

2、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3、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4、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有:

1、职工债权。

2、利息请求权。

3、待定债权。

4、连带债权。

5、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

6、连带债务的债权人。

7、待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

8、善意受托人的请求权。

9、票据付款人的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破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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