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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发包方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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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6 · 3939人看过
导读:工程发包方是具备工程发包行为权责及支付能力的当事人,或其合法继承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称为发包单位、建设单位、业主或项目法人。若发包方未按约定提供必要条件,承揽方有权推迟工期并要求赔偿停工、误工等损失。
工程发包方是指什么

一、工程发包方是指什么

1、发包主体又被称为具备工程发包行为权责及支付工程款项经济实力的当事人,此外还包含了获得该当事人法律地位认可的合法继承人

2、在特定语境下,发包人有可能被称之为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是业主亦或者项目法人

3、假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未能按照双方协商好的时间和相关规定提供原材料、设备、施工场地、启动资金以及技术资料时,对于承揽方来说,他们有权推迟工程期限并且有权请求发包方支付停工、误工等相关损失费用。《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二、分包工程发包人是什么

建设工程发包人具体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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