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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探视权的规定是如何的,有什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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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6 · 1861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孩子探视权的规定是如何的,有什么相关规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孩子探视权的规定是如何的,有什么相关规定

一、孩子探视权的规定是如何的,有什么相关规定

孩子探视权的相关规定有:

1.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探望子女如果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法律关于探望孩子的时间有相关的规定吗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探望子女的具体时间。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民法典中关于探视权的规定是如何的

《民法典》关于探视权有如下规定:

一、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享有探望权,且对方有协助义务。

二、探视权如何行使由男女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三、如果探视孩子的一方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孩子探视权的规定是如何的,有什么相关规定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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