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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认购协议后定金还可不可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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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2100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签了认购协议后定金还可不可以退还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不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签了认购协议后定金还可不可以退还

一、签了认购协议后定金还可不可以退还

签了认购合同交了定金,是否能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因支付定金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2、因收受定金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应双倍返还。

因不可归责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定金应当退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签订认购书的定金可不可以退

定金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可不可以退的。因收受定金的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给付定金的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定金属于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三、未签购房合同认购书的定金可退

未签订购房合同认购书定金是否能退应该视具体情况判定。

1、看双方在支付定金时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明确说明,一般可不可以退款,可不可以双方协商。

2、如果是一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不能订立,适用定金罚则。如果因开发商原因不能签订合同,可不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的定金。如果是个人原因且开发商没有相关隐瞒,只能单方面索要定金,应该按照认购书中的相关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达成一致,可不可以积极与开发商沟通协商。

3、如果是因为对商品房合同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应当退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签了认购协议后定金还可不可以退还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不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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