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什么时候买房人可以退房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时候买房人可以退房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1931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什么时候买房人可以退房退房的情形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什么时候买房人可以退房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买房人可以退房的情形有:双方协商一致的;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不能依约办理贷款的;设定抵押的;五证不全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买完一手房能够退房的情况如下:

1、符合合同约定的能够退房的情形;

2、买卖双方经过协商均同意退房;

3、具有法律规定能够退房的情形,比如房屋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条第一款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什么时候买房人可以退房退房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网站地图

更多#房屋买卖相关

加载更多
遇到房屋买卖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