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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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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2101人看过
导读: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从而进行非法活动,或者说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有哪些,这个问题也可以参考本文的内容。
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有哪些?

一、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有哪些?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3、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行为。

5、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如何界定私企挪用公款

1、私人企业职工挪用公款的,属于私营企业职工不属于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所以按挪用资金罪进行定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挪用公款使用人未与挪用人共谋怎么定性

1、使用人虽向挪用人借款,但其并不知道挪用人出借的款项是公款,且其在借款过程中并未实施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此时,即使由于挪用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挪出公款出借而导致借款行为无效,使用人仍不构成犯罪,也不承担民事责任,相应的法律责任只能由挪用人承担。

2、使用人虽向挪用人借款,但并不知道挪用人出借的款项是公款,然而其是通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如诈骗行为取得挪用人挪用的公款。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使用人与挪用人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其不构成挪用公款的共犯,只能对基于自己的违法犯罪故意所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承担刑事、民事或行政法律责任。

3、使用人向挪用人借款,且知道或被推定应当知道挪用人出借的款项是公款,但由于其未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对公款的挪用,不能与挪用人形成共同的犯罪故意,因而也不构成挪用公款的共犯,应当根据其在借款过程中所实施行为的性质来确定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有哪些,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挪用公款的数额如果达到较大程度,按照我们国家《刑法》第272条当中的规定,是需要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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