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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的当事人所生的子女由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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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2 · 1537人看过
导读:实际的生活中,如果有发生我们无法解决的法律方面问题时,可以通过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处理。对于无效婚姻的当事人所生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中的法律知识来解答。
无效婚姻的当事人所生的子女由谁抚养?

精神病人无效婚姻财产孩子分割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之后共同制定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范本的内容有以下内容:

甲方:

某某,身份证号,电话,住所。

乙方:

某某,身份证号,电话,住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调解之后,现就双方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被抚养人某某,现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被抚养人随乙方生活,其抚养权归乙方。

1、被抚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生活费:

从某年某月某日起由甲方按月支付乙方2000元作为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直至被抚养人到大学毕业止。

生活费按年在原有基础上增加0.5%。

(2)教育费:

被抚养人的学杂费等由甲方承担,直至被抚养人到大学毕业止。

(3)医药费:

被抚养人的医药费,由乙方先行垫付,凭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4)如发生除以上所列费用,凭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5)甲方应于每月5号前将以上费用支付于乙方。

3、探视权

(1)甲方对被抚养人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

甲方有权在每年的任何期限内进行探望孩子,在进行探望前需要提前通知乙方。

(3)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乙方电话联系。

探望期间,要保证被抚养人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不得影响正常生活、学习。

4、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甲方:

某某乙方:

某某某年某月某日精神病人无效婚姻财产孩子分割可以共同协商,然后进行制定离婚协议书。

离协议书范本当中需要写明离婚双方的相关身份信息,并且在抚养权方面需要写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及具体的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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