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纠纷 > 工程造价鉴定委托合同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工程造价鉴定委托合同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3010人看过
导读:工程造价款鉴定委托合同的内容应该写清楚委托方以及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状况,委托的事项,委托鉴定的基本要求,委托方提供的鉴定材料,双方的权利义务,鉴定机构的收费标准及其他事项。如果在工程合同中约定了造价款,不能再请求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工程造价鉴定委托合同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一、工程造价鉴定委托合同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一)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

(二)委托鉴定的事项及用途;

(三)委托鉴定的要求;

(四)委托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的简要情况;

(五)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目录和数量;

(六)鉴定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七)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

(八)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二、工程造价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司法鉴定委托书或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协议书;

(2)诉讼状与答辩状等卷宗;

(3)诉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附属于合同的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4)合同约定的有关定额、标准、规范;

(5)合同约定的主要材料价格;

(6)工程造价所依附的工程有关图纸、技术资料;

(7)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应依据的有关文件,其它资料等。

三、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特征有哪些?

1、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鉴定对象是与造价有关的工程事实,诉讼当事人一般有承发包双方,有的涉及分包。

2、由于建筑工程生产周期长,生产过程复杂,定价过程特殊,所以鉴定涉及材料量大,内容多。

3、建筑工程造价正处在新旧体制交替,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的时期,使鉴定的依据处于指导与市场价并存、行业标准多元化的境地。

4、建筑市场承包商之间竞争十分激烈,垫资承包、阴阳合同拖欠工程款、现场乱签证、工程质量低劣等社会现象在诉讼活动中全部折射出来,鉴定难度大。

四、对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出庭的一般要求有哪些?

(一)鉴定人应当按时出庭

(二)应携带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资格证明,开庭时,应当出示。

(三)应携带已出具的有关司法鉴定报告及资料。

(四)由第一鉴定人负责应答审判人员的提问,其口头表达应依法准确、客观公正、重点突出、观点明确。

工程造价款鉴定比较特殊,因为工程的整体造价是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但一般情况下在签订工程合同的时候,工程合同当中都会约定清楚工程造价款,未明确约定工程造价款的,可由司法鉴定机构评估。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合同纠纷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合同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