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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有权申请撤销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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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1883人看过
导读: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包括有祖父母,外祖父母,还有就是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和未成年人父母所在的单位都是有权申请撤销监护权,当然如果是民政部门或者是其设立的一些未成年人救助的机构,也可以申请。
哪些人有权申请撤销监护权?

一、哪些人有权申请撤销监护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一)未成年人的其他 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三)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四)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一般由前款中负责临时照料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人员提出,也可以由前款中其他单位和人员提出。

民法典》并没有规定哪些人有权申请撤销监护权,但是我国《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未成年人的其他 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等有权撤销监护权。

二、法定监护的范围包括哪些

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要申请撤销监护权的话,那么完全是可以的,但必须是没有切实履行自身的监护职责,或者是丧失了监护能力。我国法律当中,对于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资格的主体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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