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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有证据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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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3899人看过
导读:如果被刑事拘留的话,公安机关手上肯定有一定的犯罪证据,不然就是违法行为。刑事拘留的期限是37天,如果到了刑事拘留的期限还没有放人或者进行到下一步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投诉。
刑事拘留是有证据了吗?

刑事拘留是有证据了吗?

刑事拘留就意味着,侦查机关已经有了初步的证据,认为行为人是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只能对现行犯或者重大的嫌疑分子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这里所说的现行犯,就是指正在实施犯罪、就被公安机关发现的行为人。这里所说的重大的嫌疑分子,就是指已经有一定的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的行为人。因此,刑事拘留就意味着侦查机关有一定的证据。具体来说,刑事案件中的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能够临时性地剥夺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只有在掌握了一定的证据之后才能够拘留,所以被拘留的话一般是现行犯和犯罪嫌疑人。如果家属被拘留了的话,第一时间要找专业的律师去见被拘留人,因为只有律师才能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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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在证据充分且必要时,可先行拘留。若无相关证据,一般不得进行刑事拘留。拘留条件包括:对象须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且须符合法定紧急情形。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拘留条件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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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拘留并非确凿证据的标志。我国法律明确,拘留基于合理怀疑,即当某人涉嫌违法且嫌疑难以排除时,公安部门可采取此措施以防其逃避或销毁证据。确凿证据的判定通常在庭审阶段进行,因此,刑事拘留只是法律程序的一环,不代表已掌握所有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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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旦刑事拘留不一定说明掌握了证据。被刑事拘留不一定就是有确凿证据,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会被刑事拘留的条件有:有一定的证据证明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刻被发觉的;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或者在犯罪现场亲眼看到犯罪活动的人指认某人是犯罪嫌疑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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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判前拘留并非代表确凿证据已齐全。它基于防止嫌犯逃逸、破坏证据或继续犯罪的合理推测。在拘留阶段,证据可能不足以定罪。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明确了拘留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审判前拘留是临时性法律强制措施,旨在保障司法程序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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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机关要采取拘留,必须要有犯罪嫌疑人犯罪证据,但以下情形除外:1、行为人预备犯罪、正在犯罪或犯罪后立刻被发现的;2、被害人或他人指认其犯罪;3、有自杀、逃跑行为的;4、灭失或伪造证据及可能串供的;5、身份不明;6、行为人有流窜、多次、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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