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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否属于劳动仲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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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2 · 9933人看过
导读:社会保险属于劳动仲裁范围,这是由于法律规范之中明文规定了因社会保险引起的纠纷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需要在发现单位未依法为自己缴纳社保后的一年内提出仲裁请求。
社会保险是否属于劳动仲裁范围?

一、社会保险是否属于劳动仲裁范围?

社保缴纳产生争议的,是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单位应缴缴纳社保却不缴纳的后果是什么?

1、单位应缴缴纳社保却不缴纳的后果包括被责令限期缴纳、需要支付滞纳金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第二十六条 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2、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一般需要支付罚款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虽然《社会保险法》、《劳动法》等的法律规范,都明文规定了单位需要为职员缴纳社保,但是在现实生活之中,单位应缴未缴的情形依旧时有发生,劳动者在遇到此种情形时,可以依法在限定诉讼时效内,提出劳动仲裁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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