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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周围的地属于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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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16157人看过
导读:宅基地周围的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宅基地本身也是集体土地,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申请宅基地建房,但个人是不具备土地所有权的。

宅基地周围的地属于谁所有?

一、宅基地周围的地属于谁所有?

宅基地周围的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土地都是属于集体土地,个人不具备所有权,宅基地依法经过统一规划的,以规划后确定的使用权为准,公民原用的宅基地已经依法统一规划另行分配了的,不得再要求收回。宅基地经过法定程序个别调整了的,以调整后的所有权为准。抢占、多占集体土地或他人的宅基地的,一律无效。不按审批权限或程序划拨的宅基地,一般不予保护。

二、法律纠纷的解决方式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村民可以根据的住房需要申请宅基地,相关情况是需要由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和认定的,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相关土地的确权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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