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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烧伤的人什么时候去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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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2578人看过
导读:交通事故中烧伤的人一般在三个月后去做鉴定。交通事故发生,人们受到的人身伤害类型有很多,比如骨折、内脏受损及外表擦伤或者烧伤等。当事人烧伤后,要在医院治疗伤情稳定后做鉴定,可以到交警部门指定的地点或者自行委托。拿到鉴定书,里面会详细写清伤残等级。

交通事故中烧伤的人什么时候去做鉴定?

一、交通事故中烧伤的人什么时候去做鉴定?

一般三个月后才能做鉴定,具体咨询相关鉴定机构。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当事人认为因交通事故致残需按残疾索赔的,作为举证需要可委托法医作残疾等级评定,当事双方选择由交管部门调解,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作伤残评定。委托鉴定,应根据被鉴定题目的性质和难度,选择相应的鉴定机构;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一般指派或委托公安机关的鉴定职员、鉴定机构进行;公安机关无法完成的,也可委托公安机关制定的社会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此类鉴定不能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对当事人的精神病医学鉴定、对当事人的伤残评定、对有争议的财产损失评估,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检修、鉴定、评估机构进行,该机构可以是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也可以是社会的鉴定机构,但均必需具备资格。

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综上所述,在交通事故中烧伤的人,要尽快到医院接受治疗以免耽误伤情留下隐患。通常在医院接受治疗三个月后就要去做伤残鉴定,这个是要到专门的鉴定所办理手续。根据烧伤情况,伤残鉴定可以分为一级到十级,如果是一级烧伤,当事人可以拿到很多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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