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执行申请后法官不给撤销,想了解如果法官坚持不撤销,我有什么法律途径可以申诉?
[律师回复] 关于执行申请撤销被拒的问题,我理解您的困扰。根据实务经验,这种情况通常可以从以下几个途径处理:首先建议您先与执行法官沟通,了解不予撤销的具体原因。有时候可能是材料不齐全或程序性问题,补正后可能就能解决。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考虑:
1. 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异议,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2条,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需在10日内提出,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2. 若异议被驳回,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要注意复议期限是10天,从收到裁定书之日起算。3. 如果发现执行行为确有错误,还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诉。建议您先整理好执行依据、撤销申请材料等全套文件,核实是否存在应当撤销执行的法定事由。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协助起草法律文书,提高救济成功率。需要提醒的是,执行程序讲究效率,所以救济期限都比较短,建议尽快采取行动。如果方便的话,您可以把执行法官给出的具体不撤销理由告诉我,我可以帮您分析哪种救济途径更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