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卓秀律师事务所
李良民简历 李良民,男,1965年3月出生,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法学专业)毕业。1996年12月加入中共党,1985年7月从广西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分配到贺县公安局八步派出所工作,1987年8月转现役后在消防部队服役。历任公安民警、武警消防部队参谋、大队长、助理工程师,2006年从贺州市消防支队转业(自主择业),1995年12月获广西大学法律专业大专毕业证书(自学考试),2015年7月获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2013年5月至2014年8月在广西众望律师事务所做实习律师,,2014年9月至2016年8月在广西众望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2016年9月至2018年7月在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2016年8月至今在广西卓秀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具有20多年的执法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债务纠纷等案件。
咨询该律师在租住期间遇到纠纷时,应先尝试自行协商解决或寻求社区组织、房管部门协助。若合同规定明确或协商无果,可通过民事诉讼或仲裁解决,前者需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审核后立案;后者则依据合同条款进行。仲裁后不服可上诉至法院,遵循提交材料、被告回应、法庭审理和判决等步骤。
租房纠纷应当归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管理,协商解决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因为房屋租赁发生纠纷的,就应该协商解决,还可以找一位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人。如果租房纠纷协商不成功的,可以请求调解,租房纠纷调解不成的,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
关于租用商铺的法律规定: 1.未经租赁方许可,租住者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结构。 2.租户须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不得拖欠。 3.租赁期满,若出租方愿意续租,租户有优先权,但需提前两个月书面申请。 4.租户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可单方解约:逾期7天以上未付租金;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且不听从书面通知;私自转租。 5.租赁期内,双方可在协商一致或遭遇不可抗力、政府征收等情况下提出变更或终止合同。
当房屋租赁关系出现争议时,应先尝试通过协商和和解来解决。协商需要双方互尊互信,友好合理地交谈磋商。若协商无果,可考虑申请公正中立的组织或人士调解。若双方有仲裁协议,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若仍无法解决,可诉诸法律,向法院递交诉讼材料,争取公正判决。
商铺租赁纠纷可寻社区调解或法院诉讼。合同未履行且双方居住地点非约定履行地时,应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建议依法维权,确保权益不受侵害。在解决纠纷时,可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