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是说要是有人不肯按照法院判决书上说的去做,我们国家的法院就有很多手段来对付他们,比如不让他们出国,在信用报告里留下不良记录,甚至还可以公开公布那些不守规矩的信息。不过咱们得注意,这种情况大多还是算在民事案件范围内的,所以一般来说,只要不是涉及到骗人或者故意赖账这样的刑事犯罪,都不用担心会坐牢。当然了,如果你真的没办法还债的话,也可以申请破产保护或者个人债务重组什么的。

根据咱们国家的民法典,也就是第一百八十八条,咱们讲一下这个时间限制。在你的权利被侵犯后,你要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件事,从那天开始算起,你只有三年的时间来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了这三年,那就没办法,除非有特别的原因,法院才能考虑让你延长。假设欠钱是十年前的事儿,那你就要从你发现或者应该发现他欠你钱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如果你在这十年内什么都没做,那你可能就超过了这个期限,法院可能就不会帮你了。

要是老赖欠你钱不给,你告上法庭他还是不还的话,那你就得去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法院一接收到你的申请,他们会先去查查这个老赖有没有啥值钱的家当,然后再看情况把他的那些东西给扣下来、冻住、扣光或者卖掉,好让你能拿回自己的钱来。要是这老赖就是不肯掏出钱来,那么人民法院可是有权利出狠招儿的,比如之前说的这些扣押、冻结、划拨、变价之类的措施都是有可能用到的。

假如你被告了说是欠别人钱没给,那你就要注意了,法院会给你寄个起诉书副本过来。这个副本到了以后,你得在十五天以内交一份叫做“答辩状”的东西上去。这个答辩状里头,你要把你自己的情况都写清楚,比如叫什么名字、男还是女、多大年纪、哪儿人、现在在哪儿、电话号码多少等等。如果你是公司老板或者其他组织的头头,那就还要写上你们公司的名字、地址还有你们老大的名字、职位、电话之类的。

假如你把人家借走了钱,结果人家就是不还给你,这种事儿一旦闹上了法庭也没辙,那就按照咱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里头的条款来吧,你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但是,要是在执行的时候,发现债务人真的是没钱还债,而且连工作都没了,或者是根本没有收入来源的话,那么法院可能就会决定结束这个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