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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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借条写兹是现在的日期。补写借条最好是写现在的日期,这样对债权人是一种比较有利的写法。当然在补写的借条中,也可以把原来的具体借款情况书写出来,写好原来的借款日期,但是最好是要在写了原来的这款日期之后注明这个借条是补写的。
几年前借款现在写借条是有用的,具备法律效力,也就相当于把之前的口头协议或承诺变成了现在的书面合同,以借条的形式再次对借款事实与还款规定做出书面约定,书写借条的时候要写清借钱时间、金额、缘由,以及还款时间、金额和利息计算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