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5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破产清算精选解答 > 企业清算的原因有哪些

企业清算的原因有哪些

时间:2023.03.10 标签: 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 阅读:1311人
律师解析:
公司清算的原因主要包括:
一、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要停止经营,都需要经过股东会同意,也就是取得全体股东的一致意见,并且,最终应当出具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解散,是公司清算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公司宣布破产倒闭,公司破产是指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抵债,财务呈现负数值的情况。
因此,企业破产一般需要达到两个条件,即经营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公司一直亏本而且最终没钱还债。
三、政府命令解散公司,一般情况下,公司有违法行为或者有危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出现时,政府才会要求解散。
常见的情形有:
抽逃和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公司注册时隐瞒相关信息,以及出租、伪造、出借营业执照等,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政府在要求公司解散时,常见的处理方法有:
勒令关闭、停产、停办,吊销营业执照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具体情形有:一、对债务人享有已经生效债权并且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在担保的范围内优先受偿债权。二、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可优先拨付受偿。三、破产程序开始之后,为......

郭倩律师
郭倩律师
18602290138
咨询我

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

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的,但公司被注销,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

郭倩律师
郭倩律师
18602290138
咨询我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公司破产是否可以申请解除失信

    赵宝龙律师

    赵宝龙律师

    公司破产不可以申请解除失信。失信被执行人制度是针对自然人实施的,企业的法人或者股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破产后并不能解除名单。是否失信和个人是否偿还债务有直接的关系,即便是企业破产了,尚未还清债务的,仍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会因其他情况变更而改变。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院判决后申请解除失信。

    浏览量:1084 2023-04-06
  • 公司已经被吊销了是否还可以在银行贷款

    赵宝龙律师

    赵宝龙律师

    不能用公司贷款了。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不能再以该公司名义进行任何民事活动,亦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不能进行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因此,不能以公司名义贷款,但是个人符合条件的话是可以贷款的。

    浏览量:887 2023-04-06
  • 破产重整的意思是什么呢

    赵宝龙律师

    赵宝龙律师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浏览量:909 2023-04-06
  •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怎么办

    律图法律咨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规定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公司债权人或者股东有权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来指定清算组。

    播放量:660 2022-06-09
  • 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

    律图法律咨询

    公司一旦破产,就需要经过清算组清算后再用破产企业的财产偿还债务,并且要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债务偿还:第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及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第二是,是破产欠缴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播放量:304 2022-06-09
  • 公司为什么要申请破产

    律图法律咨询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实际上,尽管破产是迫不得已的选择,是一种企业经营失败的结果,但一定程度上,破产反而是对企业,尤其是是对公司股东一种保护。

    播放量:762 2022-06-09
郭倩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郭倩律师,天津南开大学法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电视台第一观察、新说法节目特邀嘉宾,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常年精于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合同、婚姻与继承、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等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专注诉讼案件的研究,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能够与承办法官有效沟通,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利益,严格遵守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尊重。同时,其对法律公平、正义地执着追求,也深深打动了办案人员和各方当事人,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因为专注所以专业”为办案理念,深受当事人好评。如果您遇到了上述法律问题,请立即致电郭倩律师进行专业法律咨询和案件策略规划,以免错失您的维权时机。法律咨询热线18602290138,相信我们会成为您身边专业、贴心的法律顾问。

咨询该律师
  • 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后的房子怎么办

    1566人阅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后的房子怎么办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 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有哪些人

    1315人阅读

    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有哪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的。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破产管理人的。

  • 破产法债权人会议任务

    1715人阅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破产法债权人会议任务问题带来帮助。

  • 不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是什么人

    1057人阅读

    不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是什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的。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破产管理人的。